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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金沙城

    进入学院,来到白龙特攻队所处的办公大楼,曹立从侧门上楼梯,直达三楼。
    特攻队大厅中,很安静,灯明晃晃地,杂物遍地,桌椅被掀翻,乱七八糟。
    看样子,是白龙特攻队的几名倖存者,来这里闹过事。
    此时,洪经理靠在办公室內的软椅上打盹,还未下班。
    曹立走进大厅,脚步声惊醒了他,他转过头来,流露出讶异之色,开口道:“恶鬼三,你还活著。”
    曹立佯装气急败坏模样,愤然道:“不是说白龙特攻队乾的,都是些不大不小的活儿吗?今天晚上是怎么回事?”
    洪经理站起来,道:“此事却有偏颇,谁也没料到,特攻一號,竟然命令你们与白龙组一同围剿黑水帮,这才导致了大祸。”
    “我不想说什么,八百块钱给我,不干了。”曹立將腰牌扔在洪经理的办公桌上。
    “恶鬼三,你可要考虑清楚,离开了这里,你还能有什么好去处?”洪经理眸子微沉:
    “世道就是这样,谁也说不准,谁能活到下一年,当枪手由甚,除非,你愿意拿著低贱的薪水,去做一些低贱的活计,也许能多活一段时间。”
    “钱呢,帮助围剿的工作我干了,围剿失败是白龙组的事儿。”曹立懒得爭论,直接要帐,八百块钱,这可是一笔巨款,不要白不要。
    “没有,这一票的钱,原本是应该在黑水帮的战利品中抽出,黑水帮未被剿灭,没有那么多钱开给你们。”洪经理道。
    曹立明白了,难怪那几人会闹,不满道,“合著我白白犯了一次险,险些丟了命,什么也没有?”
    “记帐上,待下个月发工资时,自然会给你。”洪经理道。
    曹立黑脸,这也能压工资,玩得好一套。
    洪经理看曹立態度缓和,道:“你是一个出色的枪手,也是聪明人,这次只是意外,留在这里,大有可为,好好考虑下吧。”
    曹立懒得多说什么,將腰牌拿上,回到自己的宿舍。
    反正连续一个月不签到,算作辞职,没必要闹太僵,主要是演一下,免得出么蛾子。
    另外白龙特攻队这层身份还有可能要接著用,毕竟招娣在这儿上学。
    次日一早,曹立收拾东西,牵马走出白龙学院,去到白龙镇最大最奢华的酒店,白画酒店。
    与白明光、曾小元、程小贵匯合。
    “姐夫,你可算回来了,打探得怎么样了?”小白殷切问道。
    “我给你们一人1000块钱,待会儿,你们去一趟白龙镇治安署,找镇长,给他钱,让他帮你们办报名手续。”曹立道,说著,从包里摸出30张百元钞票。
    他打听过了,白龙镇镇长是白龙学院一位语文老师,並未像其他地方的镇长一样躲去大城市,而是一直待在白龙镇里。因为这里相较於城市里,更安全,且治安署就在白龙学院大门右斜对面。
    “啊?”
    三个少年愣神,上个学,要花一千块钱!
    这一千块钱,足以买一个小镇的镇长位置,给他们上学用,简直不要太奢侈。
    曹立也挺无奈,白龙镇富饶,白龙学院更是超级大资本,能够在这里面给人上课的老师,哪里会瞧得上一两百块钱,並为此以权谋私?
    只有付出昂贵代价,才有可能打动他们。
    “到时候,你们就说,你们是一个帮派的杂务,那个帮派出门抢劫,迟迟未归,你们捲起钱財跑路了,来到白龙学院避祸。”曹立叮嘱,理由都帮他们想好了。
    “好!”
    三个少年点头,各拿一千块钱,朝著隔壁的白龙镇1號治安署走去。
    曹立则在暗中跟隨,防止三个孩子遭遇意外。
    不多时,三个孩子跟著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有说有笑走出1號治安署,朝著白龙学院走去。
    “成了!”
    曹立雀跃,忍不住激动,总算將三个包袱摆脱掉了,爽。
    “接下来,金沙城走起!”曹立喜形於色,感觉一身轻鬆。
    至於三千块钱,值!
    他骑上粽子,一路向西,朝著十几里外的巍峨巨城赶去。
    来到西边,山势起伏,地势颇陡,马儿不太好行路,十几里直线距离路程,粽子在马路上各种绕弯,各种上下坡,足足走了两个小时,这才看见,前方山脚下,一处小平原,高低错落的现代化建筑,映入眼帘。
    这处小平原外围,左侧儘是山野,右侧也就是北方,临近龙沧江。
    一座二十米高的高耸城墙,將整个小平原包围在內,许多地方儘是焦黑痕跡,出现大豁口。
    曹立猜测,那应该是现代战爭,各种炸弹造成的破坏。
    不过那些豁口,都被修成了大路,有治安署在豁口处把守,说这是一座全方位城墙包围的城墙也不为过。
    不过,金沙城依旧有內外城区分,內城城墙,一样是二十米高,由石砖水泥堆砌,看样子,新建没几年。
    曹立沿著马路,来到东城门口,看著来来往往的商人、平民、枪手,进进出出。
    看守城门的治安官兵不时对这些商人或平民进行抽查,查明其身份后,才放入城內。
    由此可见,这是一座安全级別极高的城市,不仅是內城,就连外城都有高规格防御。
    曹立这才恍然,难怪那么多人,坐著火车来到这座城市,以谋生计。
    比起其他的城市,这里简直算得上是天堂!
    “打扮一下。”
    曹立躲进路边的草丛,將防弹西装穿上,並將子弹腰带给卸下,放进马鞍袋里,只留一个枪套和一把左轮掛在腰间,戴上绅士帽子,妥妥的流浪商人形象。
    打扮完毕,曹立牵著粽子,隨大流,跟在一伙鏢队后面,排队进城。
    这里四通八达,有好几条山路或大道通往东城门,来往的各种各样的人非常多,甚至能看到衣衫襤褸的路人,脸上儘是疲惫之色,拖著一双烂鞋,踉踉蹌蹌,眼神却很激动,向著这座充满希望的城市赶来。
    “你,站住!”
    曹立刚踏入城门,一位守城治安官叫住他。
    “不会吧,这么倒霉?”曹立无言,站住,接受检查。
    “你从哪里来的?”治安官问道。
    “白龙镇。”曹立回应。
    “来做什么?”治安官询问。
    “来找我堂妹,她说,可以给我介绍一个侦探事务所的工作。”曹立道。
    “哦,你还是个侦探?”治安官来了点兴趣。
    “上不得台面的。”曹立谦虚,从挎包里,摸出沈若神给他的那张名片,道:“这是侦探事务所的名片,你掌掌眼。”
    治安官扫了一眼名片,眼中露出惊讶和艷羡的神色,道:“这可是內城侦探事务所,你应该是个名侦探吧?”
    “不是,我推理能力很差的。”曹立谦虚。
    “能不能请你帮个忙?”这位治安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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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忙著去找表妹,怕是帮不上什么忙。”曹立道。
    “別介呀,只是去看一眼,不会耽搁你太久的。”治安官道。
    “那……好吧。”曹立无奈。
    “我叫黄森。”这位治安官自我介绍。
    “我叫……曹德孟!”曹立又用回了老本名,这个名字並不太出名,在野原县也少有人认识,也算是有一定正面根脚。
    不多时,两人走进內城,来到一间民房內,房间里面很整齐乾净,客厅地板上,画著一个人形涂鸦,涂鸦里,是一个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男人。
    “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儿,这傢伙是我们的一个同事,被人暗杀在屋子里了,曹兄帮忙看看,他是怎么被杀的?”治安官道。
    曹立蹲下身子,仔细查看,发现死者身上,只有后脑勺一处顿挫伤,但是並没有多少血液流出。
    接著检查,又发现,死者手上有一道抓痕,血淋淋地,看起来,生前被人给抓了一记,此外便再无伤痕了。
    曹立分析著,道:“死者头部钝伤,是在死亡后造成的,他的手背上有抓痕,但血跡並无漆黑黏腻,不像中毒,死前也没有什么挣扎的跡象。”
    “精闢,果然是老探员了。”黄森竖大拇指。
    “就是不知,有没有什么无色无形的毒药?”曹立询问。
    “没有,哪会有那种东西?”黄森道。
    曹立蹙眉,这就有些诡异了,死者是在死后被人用榔头或者钝器敲打过后脑勺,作出了他杀的痕跡,可是又没有中毒,那么他是怎么死的?
    “会不会是心肌梗塞之內的?”曹立低语,將死者翻平过来,观察其面部特徵。
    死者面部狰狞,苍白,果然死状像是心臟骤停。
    曹立起身,道:“死者死於心臟骤停,不像是他杀。”
    “这你怎么看出来的?”黄森问道。
    “死者如果受钝器伤,表情不会这么狰狞痛苦,死於心臟骤停,才会出现这样痉挛剧痛的表情,身上唯一的挣扎痕跡,就是手背上的抓痕,估计是仓促间,他做出的下意识举动,死得太快了。”
    “厉害,这你也能看得出来?”黄森惊嘆。
    面部观察,这是顶尖探长才有的技术,是需要系统学习的。
    “既然他是自己死的,为什么会有人在他的后脑勺敲了个包?”黄森问道。
    曹立思忖,道:“死者是一位治安官,社交必然丰富,製造他杀,也许是他的朋友或者亲人,想要嫁祸给仇家,只有跟著这条线索,才有可能找到背后人的身份。”
    “不重要了,那个被嫁祸的人,正是我们8號治安署署长。”黄森开口,道:
    “这个兄弟很倒霉,娶了个极漂亮的媳妇儿,前几日,发现自家媳妇与署长偷情,去大闹了一番,被卸职了,没想到昨天晚上被人发现死在了家里,估摸著是被气死的。”
    “这我就管不著了,可能是署长的仇家或者竞爭对手做的也说不定。”曹立並未把话说太死。
    “曹探长,不一般啊,还好有你,不然我们署长要白白遭了个污名。”黄森致谢。
    “客气客气,应该做的。”曹立谦虚。
    黄森从包里,摸出一枚黄铜勋章,递给曹立,道:“这是我们8號治安署的侦探勋章,送你一枚,持有这枚勋章,可以自由出入各处治安署大厅,接取案件调查任务,有赏金可以赚。”
    “这我可不敢收。”曹立摆手。
    “你就拿著吧,持有这个,可免去侦探考核,对你很有用的。”黄森道。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曹立接过,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不接反而会引起怀疑。
    告辞了黄森,曹立牵著粽子,进入大街,一时间,竟有些迷惘。
    此时,追踪术还在冷却中,要想在偌大的金沙城找到招娣,根本不现实。
    “遇事不决去酒馆。”
    曹立走进一家名为“金枪客”的酒馆。
    酒馆內,人声鼎沸,酒客们都在激烈谈论著,似乎又发生了一件大事儿。
    曹立找位置坐下,吆喝道:“小二,来份牛油火锅,十斤牛肉,一瓶伏特加,一份果盘,再来三盒白龙雪茄。”
    “好嘞,客官您稍等。”
    不多时,曹立酒桌上热气腾腾,牛肉火锅配伏特加,简直绝配,人们奇怪的是,这傢伙,一边喝伏特加,一边吃牛肉火锅,还在一边抽雪茄。
    这可真是活久见。
    消费53金钞。
    资產剩余:11198金钞,57银钞,2铜板。
    其中最贵的是白龙雪茄,10元一盒,一块钱一支,牛肉1元一斤,菜市场估计才十几块银钞。
    曹立一边胡吃海塞,一边听眾人吃瓜。
    “太可怕了,我的天吶!”
    “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黑龙帮,我草他哥的,一百位亡命徒,集体出现在金沙城,这是要做什么?!”
    “据说,恶龙帮与內城沈氏金钞总部,有一大笔交易,来找麻烦了!”
    “细说,什么麻烦?”
    “黑龙帮,拿著十万钞票,要兑换成黄金!”
    “臥槽,真的假的?沈氏怎么说?”
    “还能怎么说,现在已经在將各大金行给搬空了,在凑呢!”
    “黑龙帮此举,意欲何为啊?”
    “废话,沈氏偷摸印了多少金钞,你们难道没点儿数吗?”
    “妈的,內城就没人敢对那一百多人出手吗?”
    “敢你妈呢敢,也不想想,激怒了黑龙帮,这等同於与半个江北为敌,一个金沙城,如何挡得住?”
    “这不可能吧,亡命徒再怎么势大,这可是金沙城啊铁子,西面的第五军团,三万大军,是吃乾饭的吗?”
    “三万大军又怎么样,一旦亡命徒组团过江而来,只需一夜,整个金沙城血流成河,根本赶不过来的。”
    “臥槽,难不成,野原城事件,红龙城事件,將再次重演了吗?”
    “说不定的,得看沈氏金钞如何应对了,处理不好,真要出大乱子。”
    “妈的,老子刚从近龙城避难来的,该不会又要逃离这里吧?”
    “別提了,现在西邦地区更乱,又在打了,现在,就只有灰月城,或者临天省,是比较好的去处了。”
    “唉,逃不动了,爱咋咋地,我累了,毁灭吧。”
    ……
    酒客们议论麻了,许多唉声嘆气。
    曹立暗暗观察,由此可以看出,金沙城亡命徒並不是太多,大多都是投机倒把的商人,或者流民。
    他不由心惊,黑龙帮,江北排行前三的顶级帮派,竟然如此囂张,堂而皇之派遣一百多人,进入这金沙城,甚至连內城都畅通无阻。
    简直无法无天!
    只能说,亡命徒时代的含金量还在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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