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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章 带我去见她

    阳光灿烂,温暖明媚,完全没有秋天的萧瑟,反倒像是盛夏。
    从黄金城到江南罪恶领域,是一片起伏连绵的山势地形,山如坟,並不险峻,大野间灌木丛深,却不见参天大木,甚是诡异。
    大灾荒时代才过去二十年,曾经的山地间,大树都被砍尽了,遗產不丰,如今这时代,凡近人聚居之处,荒野间能看见一株大树,那都是运气与造化。
    毕竟流落的捡柴人到处都是,灌木都被薅去大片,一些地方光禿禿。
    风捲云舒,马蹄声阵阵。
    古马道上,三匹马飞驰,疾风掀动袍袖,咧咧作响。
    曹立与玉綾罗、沈若神吃完早饭便上路了,赶去与彼岸之花匯合。
    黑江畔,隨处可见荒凉的村落,土房子堆砌,破败无人居住,长满了青苔。
    如今的人口,是曾经的十分之一不到,整个荒龙大陆人口加起来,不足三千万人,曾经適宜生存的村落,早已空置,无人问津。
    归其原因,还是因为两个字,没柴!
    这个时代,柴可是紧缺品,军阀集权管制,是不允许荒民在荒野中种树的,即使种了树,也不属於他们。
    这使得人们不断迁徙,去有柴火的地方,或者去给地主打工,用工钱买柴买煤炭等。
    不过,自从军阀刘鼎盛势力渐渐削弱,江北倒没什么管制了,人们自由开荒,哪里有资源,便在哪里迁徙,开荒、种树,形成村落与集镇。
    “休息会儿,我撑不住了。”曹立苦著脸,勒马停下,刚长出来的薄肤,真不適合骑快马,大腿都被顛坏了。
    “这才十里地不到。”玉綾罗勒马,好看的眉头皱起。
    “休息会儿休息会儿。”曹立摆手,真撑不住。
    三人停下,在江边取水,歇息了一阵,这才继续上路。
    一路磨磨蹭蹭,曹立哀嚎不停,总算在临近傍晚,赶到了红杉镇。
    红衫镇临近黑江,镇子外的矮山坡上,种满了高大的红杉树,还没接近,便听见鸟啼声阵阵。
    江畔边,是一个大湾,许多身著素麻衣的渔民,正端著淘金盘,挖掘江边的沙子,走到江中,摇摇晃摇。
    这使得河湾到处都是锄头挖出来的大坑,千疮百孔。
    “这里是红杉帮的地盘,这红杉帮,曾经是红杉镇的治安官,在刘氏势弱后宣布独立,成立了红杉帮,主营船业。”玉綾罗当起了嚮导,对这里很熟悉。
    曹立问道:“彼岸之花跟红杉帮有仇?”
    玉綾罗点了点头,道:“离这里二十里,有一座矿山,那里原本是一处世外桃源,居住著骷妖婆婆,和她的两个徒弟。”
    “骷妖婆婆?”曹立听著耳熟,这才想起来,自己在铁刀镇时听说过,红髮杀姬的师父,是一个叫骷妖婆婆的隱世高人。
    “这红杉镇前任镇长,带人霸占了那座矿山,將骷妖婆婆杀了,她收养的两个弟子幸活了下来,一个改名为夜月杀,一个改名为红髮杀姬,她们的名字都带有一个杀字,欲有朝一日,杀掉那位镇长。”玉綾罗道。
    “那镇长在红杉镇?”沈若神问道。
    “不在,那人早已经被红髮杀姬干掉了。”玉綾罗摇头,道:“彼岸之花来这里,仅为买船而已,不过,这里的红杉帮老大,曾是那位镇长的侄子,说不准会发生火拼事件。”
    “仇不连亲故,红髮杀姬还挺有原则……”
    曹立捏著下巴开口,又猛然觉得哪儿不对,道:“红髮杀姬怎么跟著彼岸之花?”
    “休息好了没有,自己不会去问吗?”玉綾罗不耐烦道。
    “好了好了。”
    三人继续上马,往镇头走去。
    还没临近,便见到一些衣衫襤褸的平民,无精打采地躺在路边。
    “大爷,给口东西吃吧。”
    “美丽的小姐,您需要奴隶吗,我很能干的。”
    马道畔到处都是流民,居住在江边破落的房子里,依附这座小镇而活著。
    曹立猜测,这是黄金城流落而来的平民,走了一百多里,在这里寻找生计。
    与马记酒馆周围乞討的平民差不多,那里的庄园和农场都不要人了,使得那些平民只能当乞丐乞討。
    曹立身上还有50两黄金,5根金条,散不开,看见这些可怜人,他也爱莫能助。
    沈若神与玉綾罗则没那么好心,看见这些平民,她的眼中全是淡然,习以为常了,压根没有施捨的想法。
    世道如此,活不下去就死,作为枪手,她们也都是在生死间来回横跳,活得也许还没这些落魄平民久呢,有钱当然要自己享受。
    三人一路骑马进镇,甚至都没下马,到处都是羡慕与敬仰的目光,贫富差距巨大,许多人包里连一颗金豆子都摸不出来,更別说买一把枪当枪手。
    即使做了枪手,也要有活儿干,才能挣到钱,而这需要一个字——狠!
    只有狠,不要命的狠厉,才有人会被僱佣。
    “看来没打起来。”玉綾罗开口。
    三人经过热闹的街角,往最繁华镇子中心走去,在一家“猛男酒馆”歇马。
    曹立扶额,这是他看见的第n家猛男酒馆了,这个酒馆名字最为常见,风沙镇有、野原城也有、泽阳城也有、包括一些集镇。
    似乎只有纯爷们,才能进猛男酒馆喝酒。
    进入酒馆中,一股子酒气瀰漫,各种恶臭交织,环境十分糟糕,一看就缺乏管理。
    见到一男二女走近,酒客们目光顿时亮了,两个大美女,一个比一个美丽,属实勾人。
    当瞥见她们腰间的枪,酒客们又都默声了,转过头去。
    敢进入猛男酒馆的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陪酒的女人,第二种就是女枪手,而且是极不一般的女枪手,这些人门清得很。
    “小二,打听一下,彼岸之花在哪儿歇马?”玉綾罗走到吧檯,將一枚1分钱的纯金金幣拍桌子上。
    “回美丽的小姐,彼岸之花在红船酒馆歇马呢,在镇南边。”小二堆笑,將桌上的金幣给收起来。
    “多谢。”
    玉綾罗开口,转身就走。
    曹立与沈若神则留了下来,坐上一张空桌。
    “小二,上一瓶蕎麦酒,切十斤熟牛肉,一份辣椒油蘸碟要葱花要香菜。”曹立吆喝道,將一根纯金金条拍在桌子上。
    在这里,他可是普通枪手,可不能像在马记酒馆那么死要面子奢侈消费。
    “好的客官!”小二走来,將一斤重的金条取走,急急忙忙赶去柜檯,立即阅读第324章 带我去见她:,开启今日精彩。找了8枚纯金金幣以及7枚纯金一分金幣。
    消费1两3分钱,蕎麦酒3分钱,牛肉1分钱1斤,还算平价。
    剩余资產:48两7分纯金。
    曹立幽怨,这漂亮女人,都快死了还没点表示,都不请客。
    早上早饭钱也是他出的。
    “等你死了,你的遗產全是我的。”曹立嘀咕。
    “你为什么不直接去见你的朋友?”沈若神问道。
    “总得酝酿下吧,我也很慌的。”曹立道。
    “有什么好慌的,你怕她嫌弃你这幅模样吗?”沈若神道。
    “吃你的,少八卦。”曹立黑脸。
    他小心翼翼,將面巾摘下,低著头,饮著酒,儘量避开人们的视线。
    可不是谁毁容了都真能做到坦然示人,他自己也不能免俗。
    “他妈的,怎么回事啊,鹰必达的报纸怎么还不来,黄金城究竟怎样了?”一位酒客抱怨道。
    曹立意外,都过去了大半天了,黄金城的报纸还没飞来这里?
    “难不成还在打?”有人道。
    “他妈的,急死人了,老子还等著去黄金城开个炼金店呢。”又有人道。
    “別急,听说是镇上的打字机坏了,正在修,信鹰早上就飞来了。”有人说出原因。
    “难道,就没一点风声传出来吗?”有人道。
    “切,风声传出来,卖报纸的还赚个鸡毛钱?”
    ……
    不一会儿,酒馆门口传来一道娇俏吆喝声:“曹德孟,滚出来!”
    曹立一阵头大,该来的总是来了。
    “你吃著,在这儿等我。”
    他擦了擦油腻的嘴,戴上面巾,起身走出了酒馆。
    阳光下,罗霓裳头戴牛仔帽,身穿褐色短马甲,黑色胸衣,双手叉著白皙纤细的腰肢,气势汹汹。
    当见到酒馆外,走出来的黑袍人,她美丽的眸子骤然收缩。
    面巾未遮陇的地方,是一副上半张脸,猩红狰狞,没有眉毛,没有睫毛,眼皮如血,肌肤扭曲,一双满是血丝的眼。
    “你……”
    罗霓裳失声了,六姐让她做好心理准备,曹德孟已经不是她认识的曹德孟了。
    她以为,曹德孟变坏了,变得她不认识了,没想到,真坏了。
    字面意思的坏!
    好在,她认识那双眼睛,认识那清澈,带著些许愚蠢的眼神。
    “你……你……”
    罗霓裳颤指黑袍人,一时间说不出半句话来。
    “跟我来。”曹立沙哑地开口。
    说完,他扭身,走向酒馆后面,径直朝著江边行走。
    罗霓裳心头髮颤,木然跟上。
    不一会儿,二人在黑江一处閒置渡桥上停下。
    曹立转过身,看向罗霓裳,將面巾摘下。
    “你……”
    罗霓裳瞪眼,眼珠子登时就红了,泪滴止不住滑落,颤声道:“你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被天神用禁忌子弹打伤了,浑身肌肤被烧毁了。”曹立沙哑开口。
    她不敢相信自己见到的一切,情绪近乎崩溃了,一直退,一直退,使劲揉眼睛,又睁开,反覆確认。
    “呕——”
    她忽然小嘴圆张,往木桥旁勾腰,乾呕起来。
    曹立注视著她,心想,差不多了,再表演下去,怕收不住场。
    还没待他开口。
    罗霓裳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一样,停止了乾呕,不再后退了,一个箭步扑了过来,撞向曹立。
    仓促间,曹立张开双手,將她接住,险些被撞到身后浑浊奔涌的江水中。
    “混蛋,你这个混蛋啊!”
    罗霓裳使劲拍打曹立胸膛,震震作响。
    “还活著就好,我一定会找神明药剂,帮你恢復的,一支不够,就两支,两支不够,就三支。”
    曹立扶额,果然还是厌恶自己这幅模样,第一时间想的是恢復自己那英俊的容顏。
    当然,他心里还是很感动的,自己都已经这幅可怕的模样,她居然忍著生理性噁心,义无反顾地扑来、
    “嘿嘿,其实我过几天就好了,你不用太伤心。”曹立搂著她纤细的腰肢道。
    “什么?你没有骗我?”
    罗霓裳抬起泪眼,顿时又撇过头去,推开曹立,往旁边勾腰,作呕吐状。
    “没有,真过几天就好了,我有独门秘方。”曹立答道。
    “狗日的,你为什么不早说,呕——”
    曹立黑脸:“我正要说,你不给我机会啊。”
    “呕——”
    “你不要跟我讲话,这样子太噁心了。”罗霓裳摆手。
    “那现在,你还要让我跟著陪你瀟洒一段时间吗?”曹立开口。
    罗霓裳愣住,深吸一口气,缓缓回过头,低著头,道:“你都这么惨了,我当然要照顾你,直到你恢復。”
    曹立心头感动,道:“我不准备跟隨彼岸之花,要带一个朋友去治病,你跟我一起吗?”
    “我……”
    罗霓裳怔住,曹德孟这是要她作出选择,要么跟彼岸之花,要么跟他走。
    “男的还是女的?”她问道。
    “女的。”曹立回答。
    “好啊,好啊,你都这样了,还有女人跟你?”罗霓裳瞪眼,又快速瞥过头。
    “你误会了,那是我出生入死的朋友。”曹立道。
    “不可能,你这狗日的,最擅勾搭女人了,我才不信什么生死朋友。”罗霓裳气冲冲道。
    曹立摊手,自己拢共也没勾搭过几个女人吧?
    好像就一个刘招娣,和一个鹿鱼儿。
    可是,都没怎么使劲啊,根本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这么一想,好像是挺能勾搭的……
    他一本正经道:“这个真没勾搭,就亲过两嘴。”
    “什么??”
    罗霓裳转过头,眼睛直勾勾瞪著他。
    “立刻,马上,带我去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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