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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0章 千万別自证

    章凯风和杜勇军本来就是排在最后面的小嘍囉,昨天这一弄完,进程便等於走到了辩论阶段。
    就算之前有几个『刺头』还在挣扎,也不妨碍整体的態势,下面专门留时间集中单独弄就行,严格遵守程序的同时,不失灵活变通。
    所以上午庭审进行的很顺利,仅仅3个多小时,便完成了10个被告人的工作量。
    这些都是签过认罪认罚,主动交待,配合,期望能在s刑后面,加上缓期2年执行的人才。
    但金胜从头到尾听下来,觉得这种希望比较渺茫。
    製造、贩卖、运输d品,集团性质、加上洗钱、非法拘禁、故意伤害......
    性质太过恶劣了。
    尤其这次庭审的阵仗,明显透著一股子不寻常。
    连续开庭、全程直播、媒体开放、切片上网。
    搞的这么大,目的不就是为了『警示』大眾嘛!
    最后要是不把领头,几个骨干成员判个立即执行,外头舆论得吵成啥样啊!
    到时候可真就成『典型』了。
    领导只是傲慢,又不傻。
    金胜还看到,在原先朱明宇的位置上,换成了一个胖胖的,戴著眼镜的年轻律师。
    看他有些『拘束』的样子,估计是个刚拿证,在法援中心掛號锻炼的新手。
    期间好几次还用余光偷偷打量自己,生怕被发现一样。
    倒是挺有意思的。
    金胜在听了一会儿后,乾脆弄起了其它工作。
    笔记本电脑关掉声音,连上手机热点,照样能收邮件。
    反正今天又轮不到自己出场,坐著也是坐著,总不能无所事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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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昨天的高光表演,不少人时不时就会朝这边瞥。
    哪怕坐在最后一排,同样也是焦点。
    认真听讲的『好学生』形象得保持啊!
    中午休庭期间,金胜再一次被慕容风一帮人给拉去了江西大酒店。
    不一样的是......之前是参与聊天者,这次变成了话题中心点。
    面对眾多分散於各个律所的同行们,以金胜的情商,当然不会摆什么架子了。
    相反,表现的更加平易近人,谦逊有礼,有问必有答,不冷落任何一个人,雨露均沾。
    这可都是人脉啊!
    大家都混同一个圈子,万一某天遇到了呢?
    老祖宗留下的教诲......要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敌人搞得少少的,到哪儿都能吃得开。
    下午2点44分,金胜绿泡泡上收到了一条小程序信息通知。
    来自鹏城前海法院。
    王安娜的案子,针对己方的反诉,苏亦诚正式提交了答辩状。
    金胜直接在电脑上点开看了起来。
    【一,答辩人张秋月未放弃接受遗赠,依法享有受遗赠权。】
    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第二款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而在法定期限內,答辩人已通过『口头的方式』,於2024年9月14號,在唐明方葬礼当天,向被答辩人王安娜,以及遗產法定继承人唐柔、唐宗良、程美菊等人明確表示过....『接受遗赠』。
    並承诺,会在女儿唐柔成家后,將两处不动產全都交给她。
    附1:录音原件一份。
    9月18號,张秋月和房產中介刘宇超先行签订了房產委託管理协议.......
    附2:协议原件。
    9月19號,张秋月和商铺目前租赁人肖美琪同样也先行签订了一份『优先续租』合约。
    等25年10月份,上一份3年之约到期后,自动续约3年,租金上涨10%。
    附3:合约原件。
    基於以上三项证据,证明答辩人在法定期间內,已明確表示接受遗赠,不存在丧失权利的情形。
    【二,答辩人提起的本诉,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並非恶意诉讼。】
    答辩人提起本诉,是基於对遗嘱內容的合理理解,並非恶意曲解。
    遗嘱中明確写著『个人名下全部財產』。
    答辩人据此主张权利,属於合法行使诉讼权利。
    同时,答辩人主张分割的財產范围,是基於对遗嘱內容的合理解读,並非故意扩大遗赠范围。
    而被答辩人王安娜所谓的『恶意诉讼』,实则是为了掩盖其企图侵占答辩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三,被答辩人主张的1000万元经济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答辩人主张的直接经济损失,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费用的实际发生,及与本案的关联性。
    其委託律师的费用,应自行承担,並非因答辩人的诉讼行为导致的必然损失。
    关於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答辩人未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证据,来证明其存在精神损害。
    且答辩人的诉讼行为是合法维权,未对其造成任何精神损害。
    因此,被答辩人主张的1000万元损失赔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支持。
    综合以上三点.....被答辩人的反诉请求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答辩人依法享有受遗赠权,提起本诉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
    被答辩人试图通过反诉混淆视听,掩盖其非法侵占遗產的行为。
    恳请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反诉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
    最下面,则是附录。
    第一项,录音。
    不用听都知道,这就是张秋月和唐柔娘俩跑到老宅子,找『二老』套话的东西。
    金胜早就看过带画面版本的了。
    这个可以忽略了。
    对案子来说,形成不了任何威胁。
    第二项,委託管理协议。
    算是通用格式条款了,不过里面有两条內容约定......
    很有意思。
    1,產权承诺。
    (甲方承诺为该房產的合法產权人,对该房產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且该房產无任何產权纠纷、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若因產权问题引发纠纷,甲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2,委託管理期限。
    (本协议自2024年9月18日先行签订,至张秋月正式完成过户后第二日生效,委託时间共计5年。)
    (註:本委託基於《遗赠协议》及受赠人已依法接受遗赠的事实,房屋產权尚未完成转移、过户。)
    要不是场合不对,金胜指定得笑出声。
    真是狗屁不通、一塌糊涂。
    根据法律规定,张秋月作为受遗赠人,在產权尚未完成过户的情况下,?確实可以先行与房產中介公司签订房產委託管理协议?。
    但协议上关於『產权承诺』的內容......直接与事实相悖了。
    等於废掉!!
    另外,要想真正具备法律效力,需要將遗嘱,以及写好《遗赠接受声明》,加上《委託管理协议》一起拿去办理公证的。
    否则屁用没有!
    金胜完全可以说,这就是昨天签的,对方在弄虚作假。
    除非能拿出其它证据来佐证。
    比如:签订当天的录音录像,以及前期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清洁费、设备维护费等等之类的帐单。
    可现在嘛.....金胜没有看到。
    3,优先续约合同。
    內容上倒是没什么问题。
    但和上面说的一样,受赠人张秋月需要已『接受遗赠』,並具备事实权利基础。
    也就是说.....即便產权未转移、登记,只要受赠人已实际占有商铺,並持有遗赠协议、公证书,便可作为与租赁人协商续约的依据。
    很可惜,当时张秋月啥都没有,除了那一张嘴。
    法律效力薄弱的很。
    金胜同样可以说,这就是现在才签的。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必须达到『高度盖然性』標准。
    得让法官內心確信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远大於不存在的可能性。
    简单来说.....一方提出的证据若含有无法合理排除的怀疑,通常会不利於该方主张,反而有利於另一方?。
    小伙伴们记住了,千万別陷入『自证』的漩涡中。
    假如谁说你干了什么,那对方就得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否则就是诬陷,你完全可以反过来告他。
    蜀黍做笔录的时候,最喜欢问的一句话....“你怎么证明自己没有做过?”
    一旦你拼命去自证,那就上当了。
    说的越多,错的越多。
    本来没事的,结果真出不来了。
    还有一个名气最大的例子......扶不扶?
    路上碰到一个老人倒在地上,你好心过去扶起来,他一把抓住你,说就是你撞的,得赔钱、得送我去医院。
    一般人肯定急著辩解,说我没有。
    老人反问道:“不是你撞的,你干嘛要扶?”
    然后开始大喊大叫,吸引其他人来围观。
    不懂法的人,会激动的开始『自证』,说明缘由。
    如果是懂法的.....只会默默掏出手机报个警。
    蜀黍没来之前,儘量別跟老人搭话。
    有人在旁边拍摄,你就提醒一句:“我已经报警,在未下定论之前,谁敢隨意传播,则涉及侵犯他人隱私,是违法的,严重的,將会涉及刑事犯罪。”
    放心,只要你真没撞,上了法庭都不用怕,简单强调一句话:“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是我撞的,麻烦拿出来展示一下?”
    其它什么话都不用说,直接搞定。
    不过在短剧里,一般只有反派才会这一招。
    主角受到诬陷后,通常会傻乎乎的想尽办法去自证,把自己弄的遍体鳞伤也不在乎。
    最后千辛万苦拿到证据,满心欢喜的去向女主证明確实没干过。
    结果只换来一句......
    “好啦!我已经知道不是你的错了,我替他说一声对不起,你一个大男人,就別斤斤计较了。”
    是不是很讽刺!
    一个智商堪忧的男主,哪怕念出咒语,重生归来,也依然是个废物。
    重生不过是再给人一次『选择』的机会,算是另类版的『后悔药』。
    但改变不了......男主『脑容量小』的事实。
    .........
    依旧是晚上7点半左右,主审法官敲响了『休庭』的锤子。
    金胜婉拒了一些同行的聚餐邀请,直接开车朝著家里赶去。
    柳慧敏下午4点就到家了。
    半个小时前还发信息过来,说是今天晚上在家吃火锅。
    她今天去菜市场逛了逛,看到生蚝很肥,跟椰子鸡火锅是绝配。
    冬天比较冷,正好能给金胜进补一下。
    也不知道在暗示些什么。
    但脚下油门踩的更欢实了一些,堪堪卡著限速。
    “叮铃铃......”
    刚开出法院不到10分钟,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金律师,你看到法院推送的消息了吗?”
    “我看上头写著什么录音,还有合约之类的,会不会对案子有影响啊!”
    “需不需要我做点什么?”
    耳机中,王安娜的声音稍显急促。
    “您就放心吧!”
    “这些东西也就看著唬人,其实一点用都没有。”
    “真要有问题,我肯定早就联繫您了。”
    安抚客户情绪,也在律师的工作范围之內。
    更別说.....还是一位出手大方的富婆姐姐了。
    自己手上戴著的百达翡丽,不就是她送的嘛!
    “呼....那就好。”
    “刚才啊!张秋月给我打了个电话。”
    “先是承认错误。”
    “接著又提到了葬礼那天的事。”
    “说老唐能把房子和商铺留给她们娘俩,已经很念旧情了。”
    “她那会儿从来没想过会走到这一步的。”
    “什么都是被人怂恿,一时迷了心智,现在很后悔,向我道歉,希望能得到原谅。”
    金胜连忙开口问道:“她这就是在套话啊!”
    “您是怎么回答的?”
    王安娜有点不屑。
    “切....我怎么可能会如她所愿。”
    “我就乾脆回了一句:你那天什么时候说过这些,我反正是没有听到的,也別拿这些有的没的出来说事,现在既然已经上了法庭,那一切就照著法官判。”
    “还有,別再假惺惺的来道歉了,你什么性格我很清楚。”
    “你不是知道错了,而是害怕一毛钱都拿不到了。”
    金胜轻笑一声道:“您应答的很对。”
    “我估计她是联繫不到二老,没办法才来找您的。”
    “距离下次开庭还有一段时间,您可得小心注意著点,別让她钻了空子。”
    王安娜立即回道:“没事,我刚才已经把她给拉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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