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车是在城东的一个露天停车场找到的。秦墨调了化工厂周边三公里的路面监控,花了一整夜。凌晨三点,技术科的小周在一段模糊的画面里看到一辆白色麵包车,从化工厂方向驶出来,拐上国道,往东去了。车牌看不清,但车型很老,车顶有个凹陷,好认。小周顺著它的路线往前追,追了五个路口,在一个加油站的高清摄像头下面拍到了车牌——江b·3e2m1。
秦墨把车牌號发给车管所。十分钟后回復来了:车主叫孙强,男,三十二岁,本市人,住城东翠屏小区。无犯罪记录。秦墨看著那个名字,不认识。他拿起电话,拨了沈牧之的號码。
“麵包车找到了。车主叫孙强。”
沈牧之在电话那头顿了一下。“孙强?”
“你认识?”
“陈旭提过。发小。从小一起长大的。”
“陈旭没说借他的车。”
“他借了。他不肯说。他在护著孙强。”沈牧之的声音沉下来。“秦墨,你別动。我去找他。”
“你一个人?”
“他肯让我进门。你去了,他就不开了。”
秦墨没坚持。沈牧之掛了电话,拿起车钥匙,走出事务所。他下楼的时候在想,孙强这个人,陈旭寧可自己扛四条人命也不肯说出他的名字。不是恨,是护。
翠屏小区在城东,六层的红砖楼,外墙刷过一次涂料,又脏了,顏色发灰。沈牧之把车停在楼下,抬头数窗户。三单元,402,窗台上摆著几盆枯萎的花,叶子掉光了,只剩光禿禿的枝干。他上楼,敲门。第一下没人应。第二下没人应。他敲了第三下,门开了一条缝,防盗链绷得紧紧的。
“谁?”
“沈牧之。律师。”
“不认识你。”
“陈旭的朋友。”
门缝里沉默了几秒。防盗链卸下来,门开了。孙强站在门后面,比沈牧之想像的年轻,三十二岁,看起来像四十。头髮乱著,眼圈黑著,穿著一件皱巴巴的t恤。右手缠著绷带,从掌心裹到手腕,白色的纱布有点发黄,不是新缠的。
“进来。”
屋子不大,两室一厅,家具简单但收拾得还算乾净。客厅茶几上放著一个菸灰缸,堆满了菸头,有几根掉在地上。沈牧之坐在沙发上,孙强没有坐下,站在窗户边,背靠著墙。
“你认识陈旭多久了?”
“一辈子。从小一个院长大的。”
“他出事了。”
“我知道。新闻看到了。”
“他借了你的车。”
孙强的手动了一下。不是发抖,是一种被什么击中的瞬间僵硬。右手缠著绷带的那只手,五根手指微微张开,又慢慢蜷回去。
“嗯。”
“什么时候借的?”
“前天。”
“借的时候,他说要干什么?”
“没说。就说要用车。”
“你给了?”
“给了。他从来没借过东西。第一次开口,我不能不给。”
沈牧之看著他。“你的手怎么了?”
“摔的。”
“怎么摔的?”
“楼梯。踩空了。”
“什么时候?”
“前天。”
“借车之前还是之后?”
孙强低下头,看著自己右手上那圈泛黄的绷带。“之后。”
沈牧之靠在沙发上,把目光从绷带上移开。绷带缠得很厚,不像擦伤,不像扭伤,像缝针。他没有追问,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到化工厂门口那组脚印的照片。他把手机放在茶几上,推到孙强面前。
“孙强,你看看这张照片。”
孙强低下头。他的脸在日光灯下白得像纸,瞳孔缩了一下,不是放大,是缩小,像是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
“这是化工厂门口的脚印。这组是你的。”
孙强没说话。
“你在门口站了很久。没进去。在等。”
孙强的右手攥成拳头,绷带下面渗出一点暗红色的痕跡,新鲜的血。他拆了线,用力握拳把伤口崩开了。
“陈旭说你不知道。”
“我不知道什么?”
“他不知道你在门口。”
孙强抬起头。“他出来的时候,我在车里。没看到他。他也没看到我。”
“你等他?”
“不是等他。是等他出来。”
“有区別吗?”
孙强没回答。沈牧之把手机收起来,等著。等了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孙强的右手鬆开了,手掌摊在膝盖上,绷带上的血跡慢慢洇开,像一朵花。
“他进去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你怎么知道的?”
“他借车的时候,脸上那个表情,我见过。他老婆死的时候,他也是那个表情。不哭,不说话,不吃饭。眼睛是直的。”
“你为什么不拦他?”
“拦得住吗?他老婆死了两年,他说是被人害的,没人信。警察不信,朋友不信,丈母娘也不信。只有我信。但我信有什么用?我也没证据。他等这一天等了两年。换了我也拦不住。”
沈牧之看著他。“你受伤的手,是摔的?”
孙强没回答。
“孙强,你进去过。你的脚印在屋里。从里面出来,往外走。没有进去的记录。你是从屋里出来的。你进去了,看见他们了。看见尸体了。看见陈旭了。你没报警,没阻止,走了。你的手不是摔的。是你打了不该打的东西,还是你打了不该打的人?”
孙强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帘没拉,阳光照在他脸上,把他的影子投在地上,很长,很细。
“沈律师,你走吧。”
“我还会来。”
“你不用来了。我没什么可说的。”
“你不说,陈旭就要背四条人命。他扛不住。”
“他扛得住。他从来没求过我,从来没在我面前哭过。他老婆死了,他都没哭。他觉得男人不能哭。他把所有的事都扛在肩上,一个人扛。他扛了两年。他扛不住了。他去杀人。他以为杀了人就能放下了。放不下。杀了也放不下。”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门口。“孙强,你在屋里看到了什么?”
孙强背对著他,肩膀在抖。不是哭,是一种更深的、更紧的痉挛。
“我什么都没看到。”
沈牧之推开门,走了。
回到车上,他坐在驾驶座上,拿出笔记本,在孙强的名字旁边写了几行字:右手绷带,缝针,新鲜血跡。借车之后受的伤。在门口等,没进去。在屋里,出来了。脚印从屋里向外走,他进去了,最早进去,最晚出来。沈牧之合上笔记本,靠在椅背上,拨了秦墨的电话。
“孙强的手有伤。绷带,缝针,新鲜血跡。”
“他怎么说?”
“摔的。”
“你信?”
“不信。他的脚先进了屋,手不会在外面摔。”
秦墨沉默了一会儿。“你觉得他动手了?”
“不知道。但他在屋里。他看见了。他什么都没做。他出来的时候,陈旭还在里面。他没等陈旭,自己走了。”
“他不是在门口等的那个人。门口等的是另一个人。”
“对。还有一个。穿运动鞋的,在门口等。不是孙强。孙强穿的是皮鞋。”
秦墨在电话那头停顿了一下。“运动鞋。商务皮鞋。三个人,三种鞋。”
“孙强是皮鞋。屋里有两个人出来,商务皮鞋。两个人的鞋底花纹不一样?还是孙强一个人走了两次?”
“技术科说,两组皮鞋,花纹不一样。两个人。”
“孙强是其中一个。还有一个人。他从屋里出来,跟孙强不是一个方向。”
秦墨沉默了片刻。“一个从正门走,一个翻墙。”
“翻墙的是谁?”
“不知道。但翻墙的那个人,不是孙强。孙强的脚印是从正门出去的。”
沈牧之闭上眼睛。三个人。一个在门口等,没进去。两个从屋里出来,往外走。陈旭扛了四个人的命。他在护著这三个人。他不知道其中一个人就在门口等他。那个人怕得要命,但还是在门口等。车还停在楼下。
沈牧之发动引擎。车子驶出翠屏小区。他开往城北的方向,不是去化工厂,是去另一个地方。陈旭和孙强小时候一起长大的那个院子,在城北的老城区,早就拆了,盖了新楼。他想去看看。那个地方已经不在了,但那些人还在。他们的根断了,但他们还在。
第一百五十二章 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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