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的日子到了。沈牧之六点就醒了。他躺在事务所的沙发上,看著天花板。今天要开庭了。他躺了一会儿,然后坐起来,洗了脸,颳了鬍子。他从衣柜里拿出律师袍,黑色的,领口和袖口有白色的镶边。他穿了很多年,袖口有些磨毛了。他对著镜子整理了一下领带,把律师袍套上。镜子里的自己,眼窝深陷,但眼睛很亮。
他走出办公室,下了楼。天还没大亮,街上的路灯还亮著。他上了车,发动引擎,开往法院。路上车不多,他开得不快不慢。他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冷风灌进来,让他清醒。他想起方诚。方诚说“真相不是终点,是起点”。今天是起点。
法院门口已经围了很多记者。沈牧之把车停好,走进去。记者们看到他,涌了上来。话筒伸到他面前,摄像机对准他的脸。
“沈律师,您为赵宇辩护,您相信他是无辜的吗?”
沈牧之停下脚步,看著镜头。他没有犹豫。
“我相信法律。法律说,疑罪从无。”
“沈律师,检方的证据很充分,您觉得您能贏吗?”
“法庭上见。”
他穿过人群,走进法院。走廊里很安静,他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迴荡。他走到第一法庭门口,推开门,走进去。法庭很大,能坐一百多人。旁听席已经坐了大半。赵宇的母亲坐在第一排,眼睛红肿,手里攥著一串念珠。林薇的父母坐在对面,也是眼睛红肿。林薇的母亲手里拿著一张照片,林薇的遗照。年轻的,笑著的。沈牧之看了一眼,收回目光。他走到辩护席,坐下来,把卷宗放在桌上。他打开笔记本,翻到第一页。上面写著:“合理怀疑。”他合上笔记本,等著。
郑远来了。他穿著检察官制服,深蓝色的,肩章上绣著国徽。他走到公诉席,坐下来,把文件夹打开。他没有看沈牧之,沈牧之也没有看他。两个人,一个案子。法官周明从侧门走进来,全体起立。他走到审判席,坐下来,敲了一下法槌。
“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赵宇到庭。”
侧门开了。赵宇被两名法警带进来。他穿著一件深蓝色的夹克,没有穿號服。这是沈牧之要求的。他要让陪审团看到,赵宇是一个普通人,不是罪犯。赵宇看了一眼旁听席,看到了母亲,低下了头。他走到被告席,坐下来。法警站在他身后。
周明翻开卷宗。“被告人赵宇,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郑远站起来,翻开文件夹。他的声音不高不低,每一个字都很清楚。
“起诉书。被告人赵宇,男,二十七岁,本市人。2025年3月15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赵宇在本市『时光咖啡厅』与被害人林薇见面。期间,被告人趁被害人离开座位之际,向被害人的咖啡杯中投入氰化物。被害人返回后饮用该咖啡,中毒身亡。被告人赵宇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確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郑远。”
他坐下了。沈牧之没有动。周明看著他。
“辩护人,你对起诉书有什么意见?”
沈牧之站起来。“被告人赵宇无罪。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成立。检方的证据不能证明赵宇实施了投毒行为,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周明点了点头。“公诉人,请开始举证。”
郑远站起来,走到多媒体展示台前。他把第一份证据投影到大屏幕上。是一张照片,林薇的遗照。年轻的,笑著的。
“审判长、各位陪审员,本案的被害人林薇,二十六岁,正值青春年华。她在一家gg公司工作,前途光明。2025年3月15日,她被人下毒杀害。下毒的人,就是被告人赵宇。”
他翻到第二张照片。咖啡厅的监控截图。画面里,赵宇站在林薇的座位旁边,弯著腰。
“这是案发当天的监控录像。画面显示,被害人林薇离开座位后,被告人赵宇立即站起来,走到林薇的座位旁边,弯腰停留了约十秒。这十秒,足够他將毒药投入林薇的咖啡杯。”
他翻到第三张照片。赵宇电脑搜索记录的截图。“氰化物购买”。
“这是被告人赵宇电脑中的搜索记录。案发前一周,他搜索了『氰化物购买』『氰化物怎么买』『氰化物价格』等关键词。他在寻找毒药的购买渠道。”
他翻到第四张照片。网络交易记录截图。
“这是被告人赵宇的购买记录。他通过境外网站下单购买了氰化物。收货人是他本人,收货地址是他的住址。”
他翻到第五张照片。简讯截图。赵宇发给林薇的:“你会后悔的。”
“这是案发前三天,被告人赵宇发给被害人林薇的简讯。他说『你会后悔的』。他在威胁她。三天后,她死了。”
他翻到最后一张照片。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林薇发给朋友的:“我害怕。”
“这是案发前一天,被害人林薇发给朋友的微信。她说『我害怕』。她在害怕被告人。她知道自己有危险。”
郑远把所有的证据照片都放了一遍,然后回到公诉席。
“审判长、各位陪审员,本案的证据链是完整的。监控录像证明赵宇有机会投毒。搜索记录和购买记录证明他有毒药。简讯和微信证明他有动机。指纹证明他接触过被害人的杯子。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被告人赵宇,就是凶手。”
他坐下了。旁听席上有人在哭。沈牧之没有回头。他站起来,走到讲台前。他没有用多媒体,没有放照片。他看著陪审团。
“各位陪审员,公诉人刚才展示了很多证据。监控录像、搜索记录、购买记录、简讯、微信。看起来很多。但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些证据里,没有一个是直接证明赵宇投毒的?”
他转过身,看著大屏幕上那张监控截图。
“这张截图。赵宇站在林薇的座位旁边。公诉人说,他有十秒的时间投毒。但监控没有拍到他的手。没有拍到任何东西从手里掉进杯子里。你们看到的,只是一个男人弯腰拉椅子。林薇起身时,椅子蹭了桌子。赵宇帮她拉了一下椅子。这是他的解释。你们愿意相信吗?也许愿意,也许不愿意。但证据呢?检方没有证据证明他在投毒。”
他转过身,看著陪审团。
“搜索记录。赵宇的电脑上確实有『氰化物购买』的搜索记录。但搜索记录能证明是赵宇本人搜的吗?不能。他的电脑可能被远程控制,可能被別人使用。检方没有排除这种可能性。”
“购买记录。赵宇確实下单了。但包裹丟了。他从来没有收到过毒药。没有毒药,他怎么投毒?检方说他藏起来了。但藏在哪里?他们搜了他的家、办公室、车,什么都没找到。”
“简讯。『你会后悔的』。这是威胁吗?也许。但赵宇说,这句话是林薇对他说的。分手的时候,林薇说『你会后悔的』。检方说这是赵宇说的。谁在说谎?你们需要判断。”
“微信。『我害怕』。害怕什么?害怕赵宇伤害她?还是害怕自己心软?还是害怕分手后一个人?林薇不在了。我们永远无法知道她害怕什么。但害怕不等於死亡威胁。害怕不是证据。”
沈牧之走回辩护席。
“各位陪审员,检方有责任证明被告人有罪,而且必须证明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什么叫排除合理怀疑?就是你们心里没有任何疑问,百分百確定赵宇杀了人。你们现在有疑问吗?监控没拍到他的手,毒药没收到,简讯和微信可以有多种解释。如果你们有任何疑问,就不能判他有罪。”
他坐下来。
旁听席上很安静。没有人说话。周明敲了一下法槌。
“公诉人,请传唤第一位证人。”
郑远站起来。“传证人王芳到庭。”
王芳是咖啡厅的店员。她穿著一件白色的衬衫,头髮扎成马尾,看起来很紧张。她走到证人席,坐下来。周明看著她。
“证人,请你如实作证。偽证將承担法律责任。”
王芳点了点头。郑远走到她面前。
“王芳,案发当天你在咖啡厅工作吗?”
“在。”
“你认识被告人赵宇吗?”
“认识。他经常来。跟林薇一起。”
“案发当天,你看到赵宇做了什么?”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后来林薇去了洗手间。他站起来,走到林薇的座位旁边,弯腰。我以为是帮林薇拉椅子。后来林薇就中毒了。”
“你看到他手里拿著什么东西吗?”
“没有。他的手被桌子挡住了。”
“你看到他往杯子里扔东西吗?”
“没有。我没看到。”
郑远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他看著王芳。
“王芳,你刚才说,你看到赵宇站起来,走到林薇座位旁边,弯腰。你看到他拉椅子了吗?”
“我……我以为他在拉椅子。”
“你看到他的手动了吗?”
“桌子挡住了,我没看到。”
“你有没有看到任何东西从赵宇手里掉进杯子里?”
“没有。”
“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
“没有。咖啡厅里有咖啡味,其他闻不到。”
“你擦过桌子吗?”
“擦过。客人走了我就擦。”
“你擦桌子的时候,移动过杯子吗?”
“移动过。我把杯子和碟子收走。”
“你记得案发当天,林薇的杯子和赵宇的杯子是怎么放的吗?”
“记不清了。太久了。”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他回到辩护席。周明看著郑远。
“公诉人,有补充吗?”
“没有。”
“请传唤第二位证人。”
郑远站起来。“传证人李小雅到庭。”
李小雅是林薇的朋友。她穿著一件黑色的连衣裙,眼睛红红的。她走到证人席,坐下来。郑远走到她面前。
“李小雅,你跟林薇是什么关係?”
“我们是大学同学,最好的朋友。”
“林薇跟赵宇的关係,你知道吗?”
“知道。他们谈恋爱,后来分手了。”
“分手的时候,林薇的情绪怎么样?”
“她很伤心。哭了很久。”
“她有没有跟你说过,赵宇威胁过她?”
“说过。她给我看过赵宇发的简讯,『你会后悔的』。她很害怕。”
“案发前一天,林薇给你发了微信。內容是什么?”
“她说赵宇又来找她了。她说他放不下。她说她害怕。”
郑远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他看著李小雅。
“李小雅,你说赵宇威胁林薇。你亲眼看到赵宇威胁她吗?”
“没有。我看到简讯。”
“简讯是『你会后悔的』。这句话,赵宇说是林薇对他说的。你相信谁?”
“我相信林薇。”
“你相信她,是因为她是你的朋友。但你没有亲眼看到。对不对?”
“对。”
“林薇说『害怕』,她说害怕什么了吗?”
“没有。她只说害怕。”
“她有没有说赵宇要杀她?”
“没有。”
“她有没有说赵宇打过她?”
“没有。”
“她有没有说赵宇骂过她?”
“没有。她只说害怕。”
沈牧之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他回到辩护席。郑远站起来。
“审判长,我请求展示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始截图。”
“可以。”
大屏幕上出现了林薇的微信截图。沈牧之看著那行字。“赵宇今天又来找我了。他说他放不下。我害怕。”他知道,这句话对赵宇很不利。但他也知道,他刚才的问题已经在陪审团心里种下了怀疑的种子。害怕不等於死亡威胁。
周明敲了一下法槌。“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明天上午九点,继续开庭。退庭。”
全体起立。周明走出法庭。法警带赵宇离开。赵宇走过沈牧之身边时,停了一下。
“沈律师,今天怎么样?”
“还行。明天会更难。”
赵宇点了点头,被带走了。旁听席上的人陆续离开。沈牧之收拾卷宗,装进包里。郑远走过来。
“沈律师,今天你的交叉询问不错。”
“你的开场也不错。”
“明天我传网络安全专家。”
“我知道。”
郑远走了。沈牧之走出法庭,站在走廊里。他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赵宇的母亲走过来,眼睛红红的。
“沈律师,今天怎么样?”
“还行。但检方的证据很强。我们需要更多。”
“您能贏吗?”
“我不能保证。但我会尽力。”
赵宇的母亲低下头。“谢谢您。”
她走了。沈牧之把烟抽完,按灭,扔进垃圾桶。他走出法院,上了车。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拿出笔记本,翻开。今天庭上的每一个细节,他都要记下来。咖啡厅店员说“记不清了”。林薇的朋友说“她只说害怕”。这两个人没有说谎,但他们也没有提供任何直接证据。他们的证词,不能证明赵宇投毒。只能证明林薇害怕。害怕不是证据。
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事务所。他坐在办公桌前,打开卷宗,继续准备明天的交叉询问。网络安全专家。这个人比店员和朋友难对付。他不会说“记不清了”。他只会说“是”或者“不是”。沈牧之要让他说“可能”。只要他说了“可能”,裂痕就出现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 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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