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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刑辩双雄 第一百六十二章 明暗之间

第一百六十二章 明暗之间

    张国强的证词像一把钥匙,插进锁孔,拧开了第一道门。门后面还有门。秦墨坐在办公室里,把那天晚上的时间线又画了一遍。出租屋:九点到凌晨,杀人、搬运、清理。化工厂:凌晨过后,拋尸、摆放、盖塑料布、浇水。两个地点,两个时间段,一批人。陈旭、孙强、李明、赵志远、张国强。五个活人,四个死人。活人比死人多,但活人都在怕。怕的东西不一样。陈旭怕自己白杀了,孙强怕被卷进去,李明怕周志强,赵志远怕李明死,张国强怕他哥。
    秦墨拿起电话,拨了沈牧之的號码。
    “沈牧之,李明留著那几张照片。他不知道是谁寄的,但他留著。为什么?”
    沈牧之在电话那头想了片刻。“为了保命。不是保自己的命,是保周志强的命。”
    “照片是谁拍的?”
    “陈旭?他跟踪赵小曼,看到她跟那四个人在一起,拍了。他不知道那四个人是谁,只知道他们是害死她老婆的人。他拍下来,是想记住他们的脸。照片怎么会到李明手里?陈旭给谁的?他谁也不认识。他认识孙强,但孙强不认识李明。”
    沈牧之的呼吸声很沉。
    “除非照片不是陈旭拍的。是另一个人,镜头对准的不是赵小曼,是对准那四个人。赵小曼在照片里,她不是主角,她只是背景。”
    “赵小曼站在河边,他们站在她身后,像是在推她——不,像是在跟她说话。但拍的时机恰好是前一天的同一时间。他们那天没有推她下去,是第二天才推的。拍照的人在记录什么?”
    秦墨没说话,沈牧之也没掛。电话两头都在沉默。
    “秦墨,申请搜查李明住处。”
    “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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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国强的证词,行车电脑的数据,监控拍到李明下车步行到出租屋。这些不够申请搜查?”
    “够。但法官会不会批?”
    “试试。”
    秦墨掛了电话。搜查令是第二天下午批下来的。
    李明不在家,技术科的人进去了,秦墨站在门口看著。衣服、鞋子、厨房、卫生间、阳台、臥室、床底下、衣柜深处。衣柜最里面有一个铁盒子,跟当年方诚从恆远建材仓库里翻出来的那个一模一样。秦墨打开,里面是一沓照片,最上面那张——赵小曼站在河边,身后四个人模糊,看不清脸,但身形轮廓依稀可辨。照片背面用原子笔写著一行字:城北河,3月14日。案发前一天。
    秦墨把照片翻过来看正面,背面是日期和地点。赵小曼的侧脸,短髮,穿著一件深色外套,站在河边,低头看水。身后四个人离她几步远,半包围的站位,不是散步,不是偶遇,是有意站在那里。照片不是偷拍的,不是长焦镜头,是站在不远不近的距离拍的。拍照的人,他们认识。
    他翻开第二张。另一天,另一个地点。赵小曼从超市出来,身后远远地跟著一个人。脸看不清,但衣服跟出租屋死者之一相似。有人跟踪赵小曼,不是一天,是很多天。把跟踪的结果拍下来,洗出来,寄给李明。
    李明留著。他知道照片意味著什么——他知道有人盯著那四个人,知道有人知道他们做了什么,知道那个人隨时可以把照片交给警察。
    他留著,不是为了欣赏,是为了在她死后——在那些照片里的人死后——把它们销毁。他还来得及销毁。他没有。他怕的不是警察,是寄照片的人。他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想要什么,也许什么也不要,也许在等他自首。他不知道。他不敢赌。
    秦墨把照片装进证物袋,签了封条。他走到阳台上,拨了沈牧之的號码。
    “照片找到了。赵小曼案发前一天在河边,身后站著四个人。孙梅、张国栋、刘大成、王建军。拍照的人在跟踪赵小曼,也在跟踪那四个人。他把照片寄给李明。李明知道有人知道。他留著,想以后销毁。他没来得及,也许他根本没打算销毁。”
    “照片不是陈旭拍的。陈旭不会拍照,不会跟踪,不会把照片洗出来寄给別人。他只会看。他看完了,记住了,打上去了。”
    “不是一个人。”
    秦墨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风从北边灌过来,很凉,吹得他衣领翻起来。他转过身,走进屋里。技术科的人还在拍照取证,他走到客厅中间,环视这间普通的出租屋。普通的地砖、普通的墙面、普通的灯。住在这里的人,不普通。
    沈牧之的电话掛断了。
    秦墨把所有照片一张一张翻完。赵小曼在河边,在超市,在公交站,在出租屋附近。每一张照片里的人都在动,只有赵小曼的脸每一次都正对著镜头——她知道有人在拍她,她没躲,她不会躲,她在看他。那是她丈夫拍的吗?不是。陈旭不会站在她面前拍她,她也不会那样看他。那种眼神不是夫妻之间的眼神,是求助。她在向他求助,她认识拍照的人。认识,但不熟悉。他是陈旭认识的人吗?陈旭认识的人不多,孙强、赵志远。孙强不会拍照,赵志远不会跟踪她妹妹。那是谁?
    照片里的那四个人也在动,从城北河边,到城东出租屋,来回变换地点。拍照的人去哪他们去哪,他们做什么他拍什么。他记录,他不干预。他在等。等他们动手。他等到他们动手了——赵小曼死了,意外溺亡。他手里攥著照片,没报警。他等到两年后有人替他杀了他们,陈旭动手了。他把照片寄给李明,他不怕李明知道有人盯著他——他就是想让李明知道。李明会慌,会怕,会露出破绽。他没露,他忍住了。他收到照片,看了,锁进铁盒子里,等风头过了再处理。他等得久了一点。
    沈牧之的电话又打进来了。
    “秦墨,照片上的人,除了赵小曼和四个死者,还有没有第五个?”
    秦墨把照片重新翻了一遍。
    “有。每一张都有。同一个位置,同一个距离,同一个角度。他在拍赵小曼,也在拍那四个人。赵小曼看他,他不看镜头。他看的是那四个人。”
    “他是谁?”
    秦墨盯著照片最边缘那半个模糊的身影。
    “不知道。但他穿的衣服,跟那天晚上出租屋门口站著的那个人的衣服,一样。”
    秦墨把那张照片抽出来。出租屋门口的监控截图里,站著一个人,身穿深色外套,看不清脸,但衣服的轮廓、顏色、款式,跟照片里那半个身影高度一致。他一直在,从赵小曼活著的时候,到她死后两年,他都在。他不是旁观者,他是记录者。他不知道他是谁,但知道他一直在看。他没动手,没报警,没救赵小曼,没阻止陈旭。他只是在看,在拍,在等。
    沈牧之的声音沉下去了。
    “秦墨,这个人比李明更麻烦。”
    “为什么?”
    “因为李明动手了。这个人没有。他什么都没做。法律不能惩罚什么都没做的人。”
    秦墨掛了电话。
    夕阳西沉,屋里没开灯,光线一点一点暗下去。那张照片的边缘,那个人影也越来越模糊,与暮色融为一体。秦墨看不到了,但他知道,那个人还在某个地方站著,某个窗户后面,某条街上,某辆车的后视镜里。
    他看著秦墨,也看著沈牧之,看著他们一步一步靠近出租屋那扇门。他没动,他不需要动。他已经把照片寄出去了,李明收到了,陈旭等到了,四个人死了。他的任务完成了,他消失了。
    秦墨把证物袋封好,装进公文包。走下楼,发动车子。路灯光线昏黄,从挡风玻璃铺进来。秦墨开著车,在午夜空旷的街道上,从城北开回城东,从李明的住处到分局,路过化工厂、出租屋、翠屏小区。三个地方,十几个活人,四个死人,一个人站在暗处看著这一切。他看著后视镜里的街道,路灯一盏一盏往后退,那半个人影没有出现在镜子里。但他知道他在,一直都在,从两年前赵小曼站在河边的那一刻就在。他拍下最后一张照片,寄出最后一封信,关掉手机,消失在人群里。
    秦墨把车停在分局楼下,熄了火,坐在驾驶座上。沈牧之的消息发过来了。
    “那半个人影,是谁?”
    秦墨回了两个字。“不知道。”
    后视镜里,路灯灭了。他的车里和车外都暗著,只剩仪錶盘幽蓝的光映在脸上,安静地亮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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