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里的人像影子一样贴在画面的最边缘,不越界,不消失。秦墨把那些照片按时间顺序排开,从赵小曼活著的时候,到她死后两年。每一张照片的角落里都有那半个模糊的身影。他穿同一件深色外套,站同一个位置,用同一个角度,像一台被固定在轨道上的摄像机。
秦墨翻出陈旭案发前一个月的监控录像,城北河边那条路,车少人稀,监控探头不多,但每个探头都拍到了他。下午三点,东岸,他站在河边护栏后面,面朝马路。下午五点,西岸,他坐在长椅上,面朝河面。傍晚六点,桥下,他靠墙站著,面朝桥洞。他不是在跟踪某一个人,是在等某一个人从某一个方向走过来。他知道赵小曼每天这个时候会从河边经过,也知道那四个人每天这个时候会在出租屋附近出现。他计算过时间、路线、角度,相机举到眼前,按下快门。
秦墨把监控截图发给沈牧之,照片里的那半个身影,看不清脸,只看得到深色外套的衣角。沈牧之打来电话。
“他一直在。他什么都知道。他不说。”
“他比李明乾净。李明手上沾著血,他手上什么都没有。他只是一个站著的、看著的、什么都没做的人。法律拿他没办法。”
秦墨把截图列印出来,用磁铁吸在白板上。那半个模糊的身影在白板上不占地方,光线从侧面打上去,轮廓似乎比纸面上更清晰。
“他没办法定罪,但有办法开口。”
沈牧之没回答,电话掛了。
秦墨坐在白板前,盯著那个影子,回放那些监控画面。他出现的时间很有规律,下午三点到六点,城北河边,几乎每天如此。他住在那附近吗?还是工作在那附近?
秦墨调出监控周围三公里的常住人口信息。城北那片老城区,户籍人口不多,外来租户多,流动性大。他先按年龄筛,监控里的人目测三四十岁,男性,中等身材,深色外套。结果有两百多人,他一个一个地看。看到第三十七个的时候,他停住了。王志远,男,三十八岁,无业,住城北翠屏小区,离孙强家隔两栋楼。秦墨盯著屏幕上那张证件照,眼睛不大,下巴有点宽,嘴唇薄,跟周志强不像,跟张国栋也不像,但那种不动声色的沉著,像从同一块模子里倒出来的。
他拨了沈牧之的號码,用肩膀夹著手机边翻资料边说。
“沈牧之,我查到一个住翠屏小区的。王志远,三十八岁,无业,离孙强家很近。他有可能认识孙强,也可能认识李明,也可能就是每天在城北河边拍照的那个人。”
“拘留他?”
“没证据。他没有犯罪,什么也没做,没有东西可以拘留他。但我可以请他来喝茶。不是审讯,是聊天。”
沈牧之同意了。
第二天下午,王志远来了。他穿的不是照片里那件深色外套,换了一件深蓝色的夹克,领子竖起来。他的脸比证件照上老了十岁,颧骨更高,眼窝更深,嘴唇还是那么薄。沈牧之先开口了。
“王先生,请坐。”
王志远坐下来,背不靠椅背。
“你认识陈旭吗?”
“不认识。”
“认识孙强吗?”
“不认识。”
“认识张国栋吗?”
“不认识。”
沈牧之把监控截图从笔记本电脑上调出来,把屏幕转向王志远。
“王先生,这个人是你吗?”
王志远看著屏幕,看了很久,久到会议室里的空气慢慢变稠,像有东西在凝结。
“是。”
“你在拍什么?”
“我在拍风景。”
“城北河边的风景,你拍了几个月?”
“我喜欢摄影。”
沈牧之没有反驳他。风景摄影师不会在同一条河边同一时段站几个月,不会站在同样的位置只为了拍同一片水、同一棵树、同一堵墙。他在拍人。
“王先生,你认识照片里的人吗?”
王志远没说话。沈牧之把照片一张一张往前翻,赵小曼、孙梅、张国栋、刘大成、王建军。他们从照片里看著镜头,有的在笑,有的面无表情,赵小曼的目光透著慌张。
“她认识你。她看著你,她在向你求助。你没帮她。”
王志远嘴唇的缝隙慢慢往里收,像要把那两个字重新吞进去,但已经来不及了。
“她是我妹妹。”
沈牧之的手停了一下。赵小曼姓赵,他姓王。同母异父,或者表亲,或者根本不是亲的——是那种认定的妹妹。沈牧之没问。
“你妹妹被人害了,你知道是谁害的。你有证据,你不报警。你等。等陈旭替她报仇。你知道陈旭会动手。你拍下他的每一步行程、每一个落脚点、每一天出行轨跡。你发给李明了。”
沈牧之顿了顿。
“李明知道是你拍的?”
“不知道。我用的是临时邮箱,化名,查不到。”
“所以你不是在帮陈旭,你是在逼陈旭。”
王志远低著头。“他在查那些人,查了很久,一直没找到。我把他们的地址发给他了。我没告诉他我是谁。”
沈牧之一段很长很长的沉默过后才终於开口。
“陈旭杀人的时候,你在哪?”
“出租屋门口。”
“你看到什么了?”
“他进去了。我站在门口等。我等了很久。他出来了。”
沈牧之没有说话。
“他是走出来的不是跑出来的。他手里还握著铁管。”
“你报警了吗?”
“没有。”
“你拦他了吗?”
“没有。”
“你什么都没做。”
王志远低下头,肩膀在抖,声音卡在喉咙口。
“我不敢。我怕死,我怕坐牢,我怕被认出来。我什么都没做。但我在等,等他把他们都杀完,等他从那扇门里走出来,等那个人欠下来的那条命还完。”
沈牧之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赵小曼是他妹妹,死了两年了。他知道是谁害的,有证据,不报警。他等,等陈旭动手。他把那四个人的地址发给他,不是一次发完,是分批发。陈旭杀完一个,他发下一个。他不是在帮他,是在遥控他。
秦墨坐在旁边始终一言不发,把笔记本推到王志远面前。
“王先生,你刚才说的,自己写下来。写清楚。你什么时候知道赵小曼是被害的,怎么知道的。你什么时候开始跟踪那四个人,拍了多少照片。怎么发给李明的,发了多少。陈旭的地址是不是你给的,给了几个。”
王志远拿起笔,手在抖,写了很久。会议室里只有笔尖划过纸面的声音,秦墨等著。
沈牧之拿起外套,走到门口,没回头。
“王先生,你今天不该来。”
王志远的笔停了一下。“我知道。”
沈牧之推开门走了出去。秦墨坐在桌前,看著王志远写完最后一个字,签上名,按下手印。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看著楼下那个穿深蓝色夹克的人影走远。他不是凶手,他手上没沾血,他在门口站著,听著陈旭在里面杀人。他没进去,没阻止,没报警。他借刀杀人,杀的是欠妹妹那条命的人,他自己不用还。
王志远的身影匯入街道的人流,不见了。明天他还会去城北河边吗?也许去,也许不去。受害人已经死了,凶手已经抓了,他不需要再拍了。他站在取景器后面记录著每一个细节的过程,他把它们寄给李明。李明只需要知道——有人在看著你。
他不用再拍了。
秦墨转身走回桌前,拿起那几页纸。记录详细,字写得慢,但每一笔都很用力,划破纸背。他折好放进信封里,锁进抽屉。
从陈旭到李明,从李明到周志强,从周志强到王志远。链条上的人一个个浮出水面,最底下的那个还在暗处。谁在为周志强提供掩护?谁在帮他拿地、批贷款、摆平麻烦?他是商人,没有保护伞,他早就被竞爭对手吃了。他还活得好好的,公司还在运转,楼盘还在卖。有钱,有势,有关係,有说不清道不明的人在他身后站著,撑著,不让天塌下来。王志远、孙强、赵志远、李明、陈旭,他们都只是工具。
秦墨走到窗前,窗外的街灯次第亮起,一辆黑色suv从街角驶过——不是李明的车,车牌对不上,车型也不像,他盯著那辆车的尾灯看了很久,直到它消失在下一个路口。
沈牧之的电话又来了。
“王志远的事不要声张,他什么都没做,传到网上会被骂死,但他確实什么都没做。”
“他没替自己辩解一句。”
“他不需要辩解。他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他们都没掛电话。谁先掛的不知道,两个人都没说话,电话一直通著。过了很久,沈牧之才说了一句,声音很低,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走吧,剩下的交给检察官。”
秦墨掛了电话,坐在窗前。深夜,城里的灯火一盏一盏灭下去。他拿出笔记本,在王志远的名字旁边写了一行字:他不是凶手,工具够锋利,刀刃也不会沾血。
第一百六十三章 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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