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未竟之业
十几个小时之前。
太阳初升,晨曦穿过树林,透著朦朧的晨雾,化作一束束迷离的光落在地上。
“你之后要去哪?”
柯恩看著朝阳,忽然扭头对艾芬索问道。
“和我们之前说的一样。”艾芬索回答道,“去找吉————索科尼亚指挥官。”
“他还欠著我不少金子呢。”
艾芬索开了个玩笑。
此时的他已经彻底退出了心胜於物的状態,和以前没什么两样。
满头金丝、步步生花、瞳中金光等异象隨著生命之织缕赐福的离开一同消散。
灵能领域同样被他收回,仅仅维持在自己体內运转,最大限度降低对心灵之力的损耗。一直维持百米的灵能领域对他来说也是个负担,会让他的心灵之力一直消耗,无法补充。
当然,也有一些看不见的改变。
比如艾芬索体內那颗紫色的心臟,比如他背后隱藏在纹身里的翅膀,也比如————
艾芬索隱隱能感觉到,自己似乎离虚境更近了一点。
他的身体更贴近那个奇异的维度,灵能流通更加顺畅,可这是不是好事,却还说不定。
“你还要回去?”
凯拉骑著马从后面赶了上来,靠近艾芬索后,以一种微妙的,似笑非笑的表情看著艾芬索,看得艾芬索又想读她的心了。
“特莉丝告诉我,决战大概在昨天,或者今天爆发。”凯拉扬了扬手中的小石符,“所以我不建议你们这个时候往东边走,毕竟————你知道的,胜算渺茫。”
闻言,柯恩的眉头皱了起来。
他想要反驳,却发现自己甚至找不到一个辛特拉祖国军能贏的理由。
思来想去,他的眉头反而皱的更深。
柯恩最终长长舒了一口气,下定了决心。
他要一个人往东走————
反抗暴君暴政的事业不差他一个,他孤身一人形单影只,似乎也给不了什么有用的帮助。
那————不如留存有用之身,图谋日后?
不。
柯恩下定的决心,就是他要为了保护他人而死,死在执行骑士五德的道路上。
他抬起头,想要对艾芬索说些什么,可却没来得及开口,就被一人抢先。
“————大人,请容我自我介绍。”
阿喀琉斯走了过来。
他本来想称呼艾芬索为神,但又想起了艾芬索的那句“我不是神”,於是改了口。
虽然他不认可,但总不能和神对著干吧?
艾芬索拨马停下,却见阿喀琉斯一手按住胸口,一手搭在腰间的剑柄,以一种奇怪却优雅的姿势鞠了个躬。
“我是阿喀琉斯·格里斯兰,出生於斯特瑞普的群山,曾是松鼠党在索登山地区的总指挥官,现在是您的信————追隨者。”
“我想问问您————”他抬头仰望著骑在马上的艾芬索,“您想要做什么呢?
“”
“在这个乱世之中,您究竟有怎样的志向,怎样的目標?又需要我们如何出力?”
艾芬索看著阿喀琉斯,又回头看了看,发现所有人都在看著他,包括柯恩和凯拉。
他们都很好奇艾芬索想要做些什么。
於是艾芬索仰头望天,也开始思考起来。
辛特拉的天命在他手中,这是一个目標。
亚兰尼亚的天命在他手中,这又是一个目標。
除此之外呢?
他还有什么想乾的?
艾芬索想了想,忽然发现自己也只不过是一个凡人,终究存在无法抹除的欲望。
他不求利,这世间荣华富贵在他眼中不值一提,再美味的珍饈,再奢华的住所,难道还能比得上现代世界?他不求名,视功名如浮云,哪怕名满天下,名留青史,也不过如此,终究会化作一捧黄土。
但正因他对於世俗的欲望看得很轻————
所以他的欲望便是能与这份轻蔑匹配的尊严。
用钱財引诱他的,他不屑一顾;用名声招揽他的,他嗤之以鼻。凡是对於他信念、自尊的侮辱,都会引起他的怒火,让他想要反过去羞辱回去。
他的欲望是尊严。
但可惜这个世界不怎么合他心意。
那些对他吐口水、辱骂他、敲诈他的无知村民,那些自持血统,自命不凡的贵族,那些唯利是图,视他为穷酸的商人,那些歧视他,勒索他的官吏————
这世界上的绝大部分人其实都很討厌,艾芬索也烦透了他们。
可他一人之力,改变不了这个世界,扭转不了人们的观念,更无法让人心更迭。
於是从前的他,选择了忽略与无视,並渐渐习惯。
可而今,艾芬索忽然发现了一个机会。
既承天命,又得灵能,他似乎已经有了登上歷史舞台的机会。
他已经不是那个小小的猎魔人了。
现在的他,有能力改变这个世界。
他完全可以改变这个愚昧的时代,改变猎魔人的处境,用他的天命再造天下而至於如何去做——艾芬索早就知道了不少现成的案例。
有一个国家已经教会了他该如何推动社会的进步,如何重塑破碎的山河,如何將没落的文明重新带上世界之巔。
所以,他要————
艾芬索拨了下马头,沃克顺从的扭过头,转向后方,让艾芬索骑在马上正对著眾人。
他缓缓开口。
“我要建立一个国家。”
他扫视著眾人,他们似乎有些惊讶,但很快接受了。
“在这个国家中,所有人平等地共存,所有的种族和平地相处,官吏遵纪守法,军队战无不胜。”
“所有人都能吃饱,每一个人都有衣服穿。”
“我们的伟大国家会传承一千年,不论是天灾人祸都无法击垮这个国度。”
“从大陆之北到大陆之南,都將成为我们国度的一部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列国的纷爭,更没有扭曲的国界,所有人说同一种语言,所有人用同一种货幣,大陆上的所有种族將会团结在一起。”
但这並非所谓理想的国度,而是世界本该有的模样,只不过是在几百上千年之后罢了。
而他会提前实现这一切,在这个加速歷史的过程中,猎魔人將会扭转他们的处境,从被人鄙夷的孩童盗窃者、杀手,跃升为人人敬仰的英雄形象。
他將成为典范,开创先河。
最后的这些话被艾芬索默默在心里说出,並没有公之於眾。
话音落下,一片寂静。
柯恩眼睛瞪到了最大,脑子已经转不过来弯,被惊地说不出话。
凯拉的小嘴一点点张开,不可思议的看著艾芬索,那眼神好像在说:“你认真的?”
其余人同样震惊的看著艾芬索,他们也被这一番话震到了。
艾芬索所说的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想像,超出了他们的认知。
这样的国家怎么可能存在呢?哪怕是神话里,也未曾有过。
就连最大胆的梦境里,也不会出现这样疯狂的幻想。
“我愿追隨您。”
阿喀琉斯忽然单膝跪下,一手按著剑一手捂著胸口,向艾芬索宣誓。
其他人纷纷回过神来,毫不犹豫地单膝跪下,异口同声地说道:“我愿追隨您!”
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伟业啊,但是他们全都无条件的相信艾芬索。
这是独属於狂信徒的迷信。
一位在大地上行走的神,难道会有祂办不到的事情吗?
不会的,这伟大的愿景一定会实现。
凯拉笑了,两只眼睛眯著,笑眯眯的看著艾芬索,让艾芬索感觉十分奇怪,她那种样子就好像母亲看孩子一样。
“真了不起。”
凯拉笑著说道。
柯恩看著艾芬索,彻底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他只觉得自己没看错人。
艾芬索拔出了布洛克·莱茵,高高举起,淡紫色的流光在剑刃上流淌。
剑尖抵著朝阳,剑身卷著晨雾,仿佛接引著晨曦。
“我们要向东去。”
他一挥剑,指向了太阳初升的地方。
“在那里有一场反抗暴行的正义战爭,我们要帮助那些处於劣势的殉道者。”
“现在,我需要你们精诚合作。”
艾芬索看著自己这支临时拼起来的队伍,其中有尼弗迦德人,辛特拉人,精灵叛军,甚至还有一个叛徒。
“不管你们以前是什么身份,现在都不重要了。往事不必追问,从现在起,你们都是建立这伟大事业的一员。”
艾芬索刚刚恢復一点的心灵之力倾泻而出,灵能领域展开,疯狂的向著周围扩张,將所有人笼罩在一起。
心胜於物的状態再次回归,在这片领域之中,他心想事成。
隨著艾芬索一念之间,眾人身上的鎧甲、衣服忽然发生了奇异的变化。
不管是尼弗迦德人的黑甲,还是游击队的破烂皮甲和锁子甲,又或者奴隶们的一身单衣,纷纷开始了变形,仿佛变成了某种液体,开始涌动。
艾芬索的心灵之力快速消耗,而眾人的身上也迅速有一副副闪亮的板甲成型。
一共七十七副板甲,也代表七十七个在战场上拥有统治力的人形坦克,在这个火器不算发达的时代他们就是无敌的存在。
这些人要么久经沙场,经验丰富,要么训练精良,令行禁止,都是一等一的精锐。
艾芬索又一挥剑,瀰漫的晨雾匯聚过来。
凯拉记忆里有一个將动物转化成白马的魔法,艾芬索虽然不太懂其中原理,但是他能心想事成。
因为他觉得这样能施展这个魔法,所以这个魔法就这样施展了。
灵能领域內的混沌魔力被强行支配,这个魔法以一种不可能的方式完成了。
雾气化作一匹匹白马,栩栩如生,乖巧地走到了七十七个战士面前,將他们托在背上,这支重步兵部队立刻变成了一支精锐骑兵。
不过这些白马最多只能维持一天,而后就会崩溃,化作雾气散去。
凯拉看了看这些有些眼熟的白马,又看了看艾芬索,她觉得这一招很是熟悉。
她刚好知道有一个能把老鼠变成白马的魔法。
但不应该是这么用的吧————咒语呢?施法时对魔力的操控呢?
就这么挥了挥剑,然后就成了?
但看了看气势强盛无比的艾芬索,凯拉开始反思自己,难道是自己这么些年来都用错了?
也不对,她不可能做错————另外,艾芬索的状態確实有些怪,凯拉不太明白艾芬索之前外貌的诡异转变,更不明白他强大的力量从何而来。
她很是好奇,心里痒的难受,想要探一探艾芬索的秘密,却又没那个胆子,著实是煎熬。
除此之外,她越发想知道自己“晕倒”那会发生的事了。
看著自己全副武装的队伍,艾芬索满意地点了点头。
他又翻新、维修了一下眾人的武器,而后將灵能领域收回,再次维持在了自己的体內。
这些都是准备,因为艾芬索接下来打算干一件极其疯狂的事情。
他要带著这些人赶去远方那血腥的战场,参与这场决定辛特拉命运的决战。
辛特拉现在的主人是尼弗迦德,那么艾芬索想要重振辛特拉的天命,就必须把这个最大的对手赶走。
至于吉托夫的辛特拉祖国军,在艾芬索看来是友军,是一个合作对象。
目前是的。
双方的目標有所重合,並非敌对,而尼弗迦德则完全站在了对立面,是一个需要优先打击的对象。
那么,帮助辛特拉祖国军击败尼弗迦德,就是一件极为值得做的事。
而现在问题来了,只靠几十人,难道能左右战场的局势吗?
艾芬索觉得能,因为他与自己的部下同在。
心胜於物状態下的灵能领域一旦展开,在他心灵之力耗尽之前,这片战场將由他主宰。
谁也挡不了!
艾芬索准备下令前进,向著东方疾驰过去。
这些马没有体力限制,只需要艾芬索定期动用灵能为骑士补充下体力,就可以一路不停歇地疾驰而去,以最快速度展开急行军。
一个人骑马从辛特拉西部的海岸线跑到东部边陲,最快需要四天路程。
而在极限状態下,不需要休息,不需要进食,马匹时刻维持巔峰速度,则可以把这个时间压缩到一个白天。
几百公里的距离,眨眼间就能飞跃。
不过,艾芬索终究没能开口。
一个人凑了过来,向艾芬索提出了一个建议。
“大人,我之前所在军营里驻扎了两百士兵,负责看管七百多个奴隶。后来————一大半的士兵去追逃走的两百多个奴隶,现在只有四十人看守剩下的四百奴隶。”
“我愿带您前往,招降剩下的士兵,解放那些奴————不,解放我的同胞。”
艾芬索扭头一看,却见此人正是林法恩。
林法恩主动提出了建议。
艾芬索打量著林法恩,他之前没把这傢伙扔进白骨坑里。
因为一一儘管看起来他似乎是个大叛徒,罪该万死,一定出卖了同僚换取了荣华富贵,可实际情况却大相逕庭。
被俘之前他一直是抵抗军中的一员,从未出卖同僚,也曾多次作战负伤。
被俘之后,他最终顶不住死亡的威胁,投了尼弗迦德。而门诺·库霍恩很高兴,觉得终於找到了一个软骨头的辛特拉人,於是直接给了他极为丰厚的优待,打算將其立为典型。
可从此以后,林法恩就彻底摆烂了。
他追隨的温德哈姆公爵死了,他为之奋斗的反抗大业完了,他的人生也没什么目標了。
甚至因为他心底对温德哈姆公爵的那些许愧疚,以及对自己的唾弃,还有那些对当初一时怯懦的后悔————
总之,林法恩还无法说服自己为尼弗迦德人办事。
至少目前他还做不到。
並且他也选择用一种唯有他自己能懂的懦弱方式去进行微不足道的抗爭。
他把军务全部推给其他人,他自己整天躺在营帐里吸麻药粉,连同僚之间的社交关係都懒得维持,与自己手下的士兵更是素未谋面。
军法官恨不得把林法恩直接打死,但是却束手无策。作为元帅亲自树立的榜样,林法恩就是尼弗迦德用来招降其他人的一块gg牌,標榜尼弗迦德优待投诚者。
军法官没办法,於是告到了宪兵队,宪兵队也没办法,於是告到了负责军纪的维耶尔少將那里。
然而少將也没什么好办法,他想了想,於是把林法恩调到了一个只有三个人的空壳部门里,乾脆让他混饭吃。
林法恩压根就没有给尼弗迦德人一点正面作用,反而带头败坏军纪,耽误军务,最后没受处罚更是造成了恶劣影响,导致一些贵族子弟也纷纷开始效仿。
麻药粉在尼弗迦德军营中的存在感正在急速上升————
直到后来,元帅亲自见了一面林法恩后发现不对,於是把林法恩赶的远远的,而林法恩依旧尸位素餐,只起负面效果。
之后,门诺·库霍恩收到了粮仓被烧的消息,他终於忍不了了。
招降林法恩后,没见投诚者增加,倒是他的军营多了一堆烂事,甚至还有一座粮仓被烧,直接影响了他的前线作战。
这简直是辛特拉人派来的间谍,潜伏在尼弗迦德军营中捣乱来的。
於是他派出宪兵队,打算把林法恩押回来,於眾目睽睽之下一劳永逸的解决掉这个军队中的毒瘤。
然后————然后就到现在了。
或许在未来等林法恩走出目前意志消沉、抑鬱缠身的状態,並彻底放弃心中底线后,他会真的开始为尼弗迦德办事。但目前为止,他还没有。
於是艾芬索把他也留了下来。
比起那些已经十恶不赦,做的事超过人类想像极限的————畜生来说,林法恩並不算什么,还没到引起艾芬索反感的程度。
这只是一个想要活命的普通人,一个会被死亡恐惧压倒的凡人。
他做不到像那些英雄人物一样壮烈牺牲,但他也凭著那些许残心,守住了仅存的一丝丝底线。
自始至终,他都未曾残害过自己的同胞。
而面对林法恩的提议,艾芬索想了想,而后点了点头。
能扩充一下自己的队伍那当然是好的。
並且————也不会耽误多少时间。
都还来得及。
>
第二十一章 未竟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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